龙山街道总工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
发布日期:2024-11-15
为增强龙山街道广大干部职工对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了解,进一步激发乡村经济活力,近日,龙山街道总工会在机关开展了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普法宣讲活动,邀请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即墨分所执行主任纪颖颖进行宣传,机关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。
在讲座中,纪颖颖从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立法背景、重要意义出发,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、作为特别法人的登记变更、组织架构及运行、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取得退出丧失、成员的权利和义务,争议解决途径等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、具体的讲解,加深了与会者对法律条文的理解。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、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、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,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、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,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、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。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颁布实施,将为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更为有效的制度保障。
此次宣讲和培训活动,提高了龙山街道干部职工对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掌握,提升了解决农村工作的应用能力。下一步,龙山街道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各项普法宣传进基层活动,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法律意识,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工会力量。